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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宜阳县市政管理局成立于2005年9月,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着我县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城区绿化、市政设施、路灯设施、滨河公园等项管理职能以及市政执法监察。局机关设办公室、综合股、财务股,下属6个二级机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科级)、市政监察大队、市政管理所、城市绿化办公室、滨河公园管理所、路灯管理所。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做好日常电话记录,及时上传下达、组织会议,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日常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做好对外接待和信访工作。加强印章管理,做好公文处理和统计报表、信息上报工作。
安排重大活动和日常会议。负责全局人事、工资、计生、党务工作及车辆、机关卫生、考勤、后勤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局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群团组织工作。

综合股: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外宣传活动的组织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审核、报批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及全局职工法制教育工作。对局属二级机构日常工作的督导,配合办公室做好局属二级机构年度责任目标的制定、考核工作。负责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规划方案的编制、落实,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做好市政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的组织工作。做好市政项目建设的监管工作,参与竣工验收,建立建设项目技术档案。重大审批事项的综合把关和报批工作。

财务股: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人员的工资发放、正常晋升以及各种保险的缴纳。

市容站(副科级):宜阳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主要负责城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和绿化带、花坛、草坪广场(滨河游园管理所管理的范围除外)的清扫保洁、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所有垃圾的清运管理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市容环境与卫生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市政管理所:宜阳县市政管理所主要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和年度市政建设、市政维护工程建设计划和市政工程的勘测设计。负责城区临时挖掘城市道路和市政工程建设的审批和收费工作。负责城区城市道路及道牙、井盖、盖板、路牌、排水渠等市政设施的维修、看护和管理。在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做好城区防汛的日常工作。

城市绿化办公室:宜阳县城市绿化办公室主要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区绿化专业规划和年度绿化工程建设计划。负责城区建设项目绿化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庭园化单位及园林化县城的申报和创建工作。负责城区绿化带、行道树、花坛、广场草坪的修剪、养护和绿化设施的管理(滨河游园管理所管理的范围除外),负责李贺大道、城东大道(高桥花坛以东)绿化带的卫生保洁工作。

市政监察大队:宜阳县市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依法查处违犯市政、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担负着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管理和城区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

滨河公园管理所:宜阳县滨河公园管理所主要负责滨河公园(含滨河路及洛河大桥南端花坛)绿化带、行道树、草坪广场的日常养护、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工作。负责滨河路及滨河公园内的秩序和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滨河公园内一切商业经营、宣传活动、工程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宜阳县路灯管理所:宜阳县路灯管理所主要负责县城主要道路和红旗广场、滨河公园等公共场所的路灯、其它照明设施的安装、更新、管理和维修工作。


 

局长:李留森主持市政管理局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379—68828500
通信地址:宜阳县市政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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