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要职责
宜阳县商务局是主管全县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全县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五)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申请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
(七)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县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国家、省、市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审核上报全县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 , 拟定我县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十)依法审核或核准县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申报并指导以宜阳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二)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分工
局长:王富军,主持商务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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