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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有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援助等四项职能。主要负责普法和依法治县、县政府诉讼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工作。近年来,司法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依法治县为龙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争创综合治理先进县为目标,为宜阳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分别容或洛阳市法制宣传先进单位、洛阳市依法治理先进单位、洛阳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宜阳县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宜阳县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县司法局内设4职能股(室),19个乡镇司法所,1个法律援助中心,明耀律师事务所和金晖律师事务所2个社会中介组织。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可法行政一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发布、文秘、督办、统计、信访、保密、档案、外事、接待等工作。
(二)宣传教育股
负责全县普法教育和本系统公务员、司法所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教育;全县法律专业人才的培训和法律专业函授教育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基层工作股
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工作;审核、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和对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证进行注册、年审;指导“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
(四)公证管理股
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组织全县公证员资格考试;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职业证及年审注册审核工作;指导全县涉外民事、经济公证活动。

三、司法局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管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6、依照有关法律,负责全县有关仲裁机构审核管理工作。

7、指导全县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培训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

9、管理乡镇司法所。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年度责任目标

1、全市系统工作综合评比进入先进行列。

2、办理法律援助各类案件100件以上。

3、完成上级下达的司法所建设任务。

4、加强律师及法律服务队伍的管理培训,做好律师参与信访稳定工作。

5、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2万元、失业保险金0.9万元。

6、完成县下达的支持新农村建设、依法行政、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7、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

8、社会治安实行一票否决。

局长:丁五道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地址:河南省宜阳县北城区
电话:0379——8825785
传真:0379——8825785
邮政编码:4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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