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概况
宜阳县煤炭管理局是全县煤炭系统的业务主管部门,担负着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要职责。全局职工6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局级协理员1名,副局级协理员1名,中层干部14名,一般职工39名。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关井压产及煤矿专项治理整顿为契机,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全县煤矿的装备水平和煤矿从业人员的素质明显提高。特别是,自去年四月份以来,煤炭局新一届领导班子,抢抓机遇,加压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促进我县煤矿跨越式发展。在全市、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不断恶化的情况,我县煤炭行业胜利实现了安全年,得到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局办公室:是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文电运转,文件、材料起草,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安全股:负责全县煤矿安全工作,重点是“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灾害,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组织特殊工种培训、安全执法、安全日志、事故抢救、事故调查与处理等。
(三)生产股:统管全县煤矿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建档、生产许可证初审与延续、矿图管理、质量标准化以及负责推广煤矿实用技术等。
(四)财务股及时编制年、季、月财务收支计划,确保资金供应,并负责组织实施。管好、用好资金,统管全局机关各股室工作性收费、罚款,按有关规定监督使用。
(四)运销股:负责全县外运、地销及型煤加工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对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及上报工作,协调全县煤矿与龙羽宜电公司的电煤供应。
(五)培训中心:负责全县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受上级业务部门委托,对部分特殊工种进行培训。
(六)煤管站:根据县煤炭局和城关镇政府签订的协议,负责城关镇辖区内三个煤矿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及三个国有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三、煤炭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及行业技术规程,对全县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2、审查技改煤矿设计方案、安全专篇,办理开工许可证;
3、组织对申请投产矿井的检查验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
4、帮助解决煤矿施工和生产运行中的技术问题,指导制定和审批乡镇煤矿的工程设计及安全措施;
5、受理矿井报废申请,收回有关资料办理注销手续;
6、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查找、处理事故隐患,组织对煤矿各类重大事故灾害的抢救和处理;
7、负责对矿井一般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8、检查监督煤矿企业维修费、救护费的提取和使用;
9、依法对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生产(施工)、责令停产整顿等;
10、依法管理煤炭经营市场,协调运销经营活动;
11、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
四、煤炭安全执法适用政策法规
煤炭安全监管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446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2008年责任目标
1、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进入全年系统先进行列。2、全年杜绝3人以上伤亡事故,百万吨原煤死亡率低于省控目标。3、力争8个矿井完成技改任务,通过验收投入生产。4、全年生产原煤20万吨。5、行政许可项目进入大厅,杜绝双头办理现象。6、按规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7、社会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按照规定缴纳到位。8、按照县招商局要求完成引资任务。9、完成煤矿双回路供电改造和监控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升级联网改造。10、全年杜绝社会治安案件,尽量减少信访事件。11、完成县下达的创卫工作、廉政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作、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局长:刘飞跃
地址:宜阳县文明西路20号
电话:0379—8882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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